| 并非所有的开发商都是需要提防的,大多数开发商的做法都是合法的,只是少数人在危害房地产市场。可虽说是少数,也威胁到了购房者的利益。下面列举一些常见的骗局和相应的对策,为购房者支招。
1.“只准结婚,不准离婚”。落不落订,主动权在购房者手中,落了订,你就不能不交购房款。
应对绝招:一定要看到现楼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按照现行规定,开发商必须先把房子做到一定程度,再和银行签好协议,他的售房资金受到政府的控制,这样他才能领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就基本保证了你买的房子不会“烂尾”。
2.“天上掉下大馅饼”。比如“购房返租,以租金抵购房款”、“购房送全屋家私”、“购房送豪华装修”等。
应对绝招:要明白你买的是什么,有没有支付能力,根据这两条来决定你应不应该买房,应该买什么样的房。
3.“夹带走私”。开发商在与你签商品房预售契约时,同时塞给一个“补充协议”。这个“补充协议”只对发展商一方有好处。
应对绝招:要坚持只签格式契约,签补充协议一定要对自己有利。
4.“门外风光不见”。发展商常常吹嘘自己的楼盘环境如何优美、配套设施如何完善,但是这些又都没有写在合同上。到了交楼的时候,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应对绝招:在落订之前先到规划部门去查询一下,那才真是眼见为实。
编辑:陈添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