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首页- 资讯 - 专题 - 新房 - 别墅 - 二手房 - 家居 - 社区 - 问答 - 视频看房 您当前的位置: 福州 | 城市切换
当前位置:福房网 > 资讯频道 > 正文 新闻搜索:
关注:房屋“身份证”都有哪些新变化?
解读《房屋登记办法》 全面维护个人权益
2008-7-3 9:22:47  来源:福房网  作者: 网友评论
 

   

一房多卖有望解决

一房多卖有望解决

    【编者按】备受市民关注的《房屋登记办法》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房屋登记办法》实施后,和以往相比有哪些不同?新办法可以解决哪些问题?依据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经常遇见的问题,这里小编稍为简要地为大家做了一个整理。

    由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重新修订并颁布的新《房屋登记办法》今天起正式实施。相比老办法,新的《房屋登记办法》对杜绝“一房多卖”、避免房产权属不清等,将起到积极作用,能更加有效地保护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一一解读。

    登记簿效力超过房产证

    新《办法》规定,房屋登记簿是房屋产权归属的根据。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受法律保护。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

    这也就意味着,首次出现在房屋登记中的“登记簿”,就像大学推行的毕业证网上查询系统一样,使房产证不再是房屋的唯一合法凭证,而登记簿才是房屋真正的“身份证”。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登记簿的效力甚至高于房产证。【7月1日起房屋登记簿比产权证更“大”

    但这一政策对楼市是不会有任何影响得,只是一种方式的变化。《办法》的实施主要是更好地监管房地产市场的运行、统筹楼市,降低房屋买卖过程中的风险,保证交易安全。房屋登记后,就不太容易变更,更难作假,相当于给房屋的产权归属再加了一道保险。

    ※下页提要  

    >“一房多卖”戴上“紧箍咒” 

    >房子归谁 登记簿上说了算 

    >小区设施明确归属 停车位上“保险”

    >解决未成年房主的房屋登记问题

    >伪造材料骗取的房屋登记将被撤销 

    >其他转变



编辑:熊晓伟

[1] [2] [3] [4] 
福房资讯,更多精彩在首页,
点击查看
>> 相关报道
·温泉楼盘:还未开通温泉 就开始收费 (2008-7-3 11:09:10)
·[维权]榕温泉楼盘:还未开通温泉 就开始收费 (2008-7-3 9:48:17)
·莆田商用房售 逆市中继续前进 (2008-7-2 16:27:47)
·首次置业者 购买二手房的五大优势 (2008-7-2 11:43:49)
·超面积占地128㎡违规建房,拆! (2008-7-2 11:03:57)
>> 今日推荐
我也评两句 昵称: 匿名 更多评论
About FFW - 公司简介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相关法律 - 网络营销 - 企业邮局 
本站信息受法律保护,如需转摘请与福房传媒联系,取得授权    福房传媒版权所有 © 2007-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