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今,通过中介买套房子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情了,毕竟一套二手房相比一套新房还是能便宜上不少的,于是,与二手房相关的一个群体就逐渐的进入了我们生活的视野,这个群体就是——房产经纪人。
福房网最近推出了一个针对网民对房产经纪人的看法调查,我们能看到在网民的留言里大多体现的是对房产经纪人的负面意见,诸如哄骗客户成交、收取高额佣金等等都是在网民眼中的房地产经纪人的罪状。那么,房产经纪人们真的是如网友们所说的这样吗?[说说你对房产经纪人的看法]
我知道的一个真实案例是这样的:陈先生想通过某地产公司买房,房地产经纪小吴带陈先生考察了数十个楼盘,并在地产公司签订了《居间服务委托书》,留下了其身份证复印件。随后陈先生在小吴的带领下看了《居间服务委托书》上所签订的物业,当场表示其非常满意。签合同当天,陈先生与业主见面了,陈先生借故说未带定金改日再签,便与小吴失去了联系。几天后,小吴在房产交易中心工作的朋友突然告诉他陈先生来办手续了,小吴这才发觉陈先生与业主已绕过他私下成交了。
“作为房产经纪人,为一套房子带十几人次甚至几十人次去看是很正常的,一趟一趟地跑,辛苦了半天客户却‘跳单’了,什么回报也没有,这种辛酸谁能体会?”提到二手房交易中的“跳单”现象,大部分房产经纪人都是有苦难言。
我们通常所讲的“跳单”,指的是需要购房的客户通过中介公司获悉相关信息后,买卖双方跳过原先中介公司,私下达成买卖协议或者与其他中介公司成交,不向原先中介公司支付中介费用的事件。在如今的二手房买卖中,“跳单”现象屡见不鲜。小吴说,一个月中,因为“跳单”引起的佣金损失或是经纪纠纷不仅影响了他正常工作的开展,而且自己之前耗费的精力根本无法用金钱估算。
房地产买卖中,买方、卖方、中介公司三方诚信守法是促使二手楼买卖成功的根本保证。在通常的消费过程中,我们或许会更多地关注中介公司是否设下“陷阱”,而作为消费者,为了逃避相关费用,在交易过程中同样会想法设法“跳单”。媒体报导的倾向性总会让我们有一种习惯性的错觉,似乎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强势的一方永远是房产中介,而买房和卖房的双方则总是处于一个相对弱势的地位。事实上却并非如此,至少在正常的交易过程中,房产经纪人和房产中介是没有办法强迫你卖房子的,而且房产经纪人遭遇最多的恐怕就是卖方的突然加价了。就在采访的过程中,一位房产经纪人向我们这样诉苦:“这个月我有有五套房子都因为房东的抬价而告吹,一个月所有的辛苦都因为房主随意更改房价而前功尽弃,一次次的沟通、看房、解释突然之间在房东的轻描淡写中化作乌有,当时真的是很惊诧,甚至带点愤怒的情绪。” 但这样的事早已成经纪人的家常便饭了,我从他的讲述的语气里只能读出一丝无奈,甚至连一点点愤怒的情绪都没有。
在夏日阳光的炙烤下,在冬日寒风的凛冽里,我们经常会看到许多经纪人走街串巷活动的身影,他们不仅需要付出体力劳动,更要应对各种各样随时都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包括房价的变动、客户的挑剔等等,因此做房产经纪人这种工作与其说是种锻炼,不如更确切地说是一种意志的磨练。
这并不是客意的去美化房产经纪人,而是我真真切切地看到了这些。当您从房地产经纪人员手中接过新买入房子的钥匙时,除了想到自已曾经在经济上的一些支出,或许不会联想到,其实,在这样看似平淡的交易中,曾经有过怎样一场没有硝烟的心理战争啊,曾经有过怎样一段排除种种阻力的勇气啊,而这些,是购房者所不会去细细体味、无从谈起的。购房者更多看到的只是房产经纪人从这笔交易中获取了多少的佣金,看不到他们真正所付出的心血和努力。[谈谈你对房产经纪人的看法]
房价一直不停的涨,房产经纪人们就是一群跟房价赛跑的人,累并快乐着!
精彩言论:
“人们总是认为房主或购房者是弱势群体,其实二手房中介公司的权益也经常受到侵害!”——在今年5月,上百家厦门中介公司齐聚报业大厦,就品牌建设中,中介企业维权难的问题进行探讨,针对目前二手房交易纠纷中,业务员做私单、顾客跑单等层出不穷的现象表示了忧虑。 [2007年中介品牌建设 百家房产中介论剑行业维权]
“福州最近就发生一件让中介行业很‘受伤’的事”——福州人黄某在某房产中介公司的一家分店内签订购房合同后,当场向分店客户经理陈某付了5万元定金。不久,某中介公司打电话通知黄某,称陈某携款离开公司,要黄某向陈某个人追讨定金。黄某将某中介公司告上法庭。近日,鼓楼法院判定由某中介公司返还黄某5万元。[五万定金到手客户经理跑了 中介还钱给客户]
您对经纪人的印象如何?欢迎参与福房房产经纪人认可度调查 >>> 编辑:于小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