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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证上缩水5平方米 买房不能只看合同
2007-9-20 8:52:48  来源:  作者:周元强 网友评论
 

  18日,记者从市区各级消委会获悉,今年以来,福州市房屋买卖纠纷明显增多,但由于此类纠纷涉案金额高、情况复杂,调解成功率并不高。

  9月18日,闽侯的洪女士向鼓楼消委会投诉称,近日,她通过福州某房产中介的介绍,花了63万元购买了金山明珠的1套房子。当时合同中写着房子的面积为119平方米、总价63万元。等合同签完后,她看到产权证时,却发现房子的实际面积为114平方米。如果按119平方米、总价63万元计算,该房每平方米为5300元,她多付了5平方米的面积,等于多付了2万多元。

  洪女士表示,由于签合同前,房产中介人员没给她看产权证,因此她并不知道房子的实际面积,签完合同后,她才知道多付钱了,于是要求房东退还多收的2万多元,但房东说他并不知道面积有误这回事,不愿意退钱。洪女士又找到中介,但中介表示无能为力。洪女士无奈之下只得让步,表示只要房东退1万元即可。但房东和中介都没给她明确答复。

  18日下午,在鼓楼消委会的协调下,房产中介提出3点解决方案:1.他们会联系洪女士、房东坐在一起好好协调解决;2.如果房东坚决不退钱,中介公司将全力协助洪女士起诉维权;3.中介公司先将该房的产权证、土地证等控制在手中,暂时不办理相关手续。对此,洪女士表示接受,并同意进一步协商解决。

  对此,鼓楼消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本案中,房东肯定是要退还多收的2万多元,否则就属于不当得利了。而房产中介由于工作中存在疏忽,没有仔细核对合同中签订的房子面积是否和产权证上标注的面积一致,属于服务不到位,因此,房产中介应适当降低收取佣金的标准。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以来,类似上述房屋买卖引发明显增多,有的是卖房人看到房价上涨后悔而毁约,有的是中介公司服务不到位引发纠纷,有的则是买房人签完合同后又不满意而毁约等等。从目前调解的情况看,这类投诉处理起来很复杂,往往不容易解决,使得不少投诉最终以调解失败告终。

编辑:于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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