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近日表示,客观环境所致,2008年物业税不会开征,开征的大概时间在2010年-2015年间。据了解,征收物业税的技术条件十分复杂。税基该如何确定,是以财产税来征收,还是以靠租金赢利的不动产物业征收?税率该如何界定,各地情况均不相同,征收1%还是征收3%,抑或根据每年地产价格变动来定?税收优惠以及累进税制该如何设定?这些关节点,目前决策层内部均尚未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