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首页- 资讯 - 专题 - 新房 - 别墅 - 二手房 - 家居 - 社区 - 问答 - 视频看房 您当前的位置: 福州 | 城市切换
当前位置:福房网 > 房屋超市 > 正文 新闻搜索:
二手房交易防中介“现金收房”陷阱
2008-3-25 10:28:26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 网友评论
 

   近来,一些不法中介为了获得房源和非法收益,利用自己的业务优势设计各种陷阱。其中,针对多数卖房者缺乏专业经验、急于将手中房屋套现的心理,通过“现金收房”等形式吸引不知情的业主,低价买进,将房源垄断在本公司中,然后加价出售,从中牟取非法差价。那么,消费者如何防范“现金收房”的陷阱呢?

  卖房子一定要房产过户

  专业人士提醒消费者,防范“现金收房”的陷阱要注意三个要点:一是记住房产过户才是出售房屋的最关键。千万不要一手交钱一手交房快速交易,切记不要图省事只管给对方房产证然后拿钱了事,仅仅做公证并不能算是法律意义上的房产买卖;二是买卖双方一定要见面,坐下来当面将价格谈清楚,并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切不要通过中间人最终造成自己的经济损失;三是不让黑心中介有机可乘。对于心急用钱和图省事的业主,不要听信黑心中介的蛊惑来选择“现金收购”的卖房方式。不管是公司收购还是个人收购,都是利用不透明交易来吃差价,牟取暴利。

  “现金收房”有何陷阱?

  张先生是一家私企老板,最近想把自己的一套两居室卖掉以缓解生意上资金的压力,于是找到了一家中介公司登记并协商卖价30万元。按照中介公司的建议,由中介先预付现金并将其收房,待签订委托卖房包销协议,把房产证交给中介后,就可先得预支40%的房屋订金款。而剩余房款承诺待两个月房子卖出后再另行支付。不到两个月,这家中介告诉张先生,那套房屋已经卖掉,要他来取剩余的款项。中介让张先生与他们再签订一份《全权委托公证》协议,这样不用张先生再舟车劳顿,并代其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张先生答应了,并取走剩余款项18万元。后来在一次与朋友的聚餐中谈及此事。而刚巧这位朋友的亲戚正是通过那家中介买了张先生的那套房子,成交价是40万元!首先,由于有些不法中介知道经过众多媒体的报道,消费者对“现金收购”已经有所防范。于是就化装成个人购房者,先与业主谈好房价后,再与业主一同去公证处办理房屋出售全权委托公证。业主往往在收到房款后将房产证便交到这位购房“个人”手中,至此便以为房屋买卖交易完成了;另外,许多不法中介为了达到牟取暴利的目的,不惜铤而走险直接与业主讨价还价进行现金收房,而当不法中介低价拿到从业主手里骗取的房产证后,进而又转手高价出售,吃取差价。一旦不法中介公司无法快速将压在手里的房屋变现,事情败露后,就会采取不正当手段或抵押或出租,使之快速变成现金,然后溜之。
 

编辑:黄杰
福房资讯,更多精彩在首页,
点击查看
>> 相关报道
·二手房购房指南:关注细节力保交易安全 (2008-3-27 9:54:34)
·二手房交易注意什么 (2008-3-26 9:40:09)
·提醒消费者:买房 首先看清楚中介的资质 (2008-3-26 9:26:22)
·如何选购货真价实的二手房 (2008-3-25 8:56:32)
·购买二手房 浅看如何识别真假房产证 (2008-3-24 10:30:40)
>> 今日推荐
我也评两句 昵称: 匿名 更多评论
About FFW - 公司简介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相关法律 - 网络营销 - 企业邮局 
本站信息受法律保护,如需转摘请与福房传媒联系,取得授权    福房传媒版权所有 © 2007-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