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首页- 资讯 - 专题 - 新房 - 别墅 - 二手房 - 家居 - 社区 - 问答 - 视频看房 您当前的位置: 福州 | 城市切换
当前位置:福房网 > 房屋超市 > 正文 新闻搜索:
建行称未调整二套房房贷政策 是在落实规定
2008-3-28 9:00:55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俞靓 网友评论
 

    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宣武支行房贷中心工作人员近日对记者表示,建行北京分行规定,只要首套住房人均面积为26.6平方米以下,北京市购房人在建行购买第二套房时都可享受7.83%的贷款利率(五年以上),同时享受下调15%的优惠。

    对此,建行有关业务负责人表示,该规定是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有关当地人均住房面积
数据作为执行依据,是在执行中落实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并不是对第二套房贷政策进行调整。

    房贷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贷款申请审核时将以家庭(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以人民银行征信查询为准。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住房,无论是否结清,再次购买住房且贷款者,审核后若人均面积低于26.6平方米,可享受建行规定首套房屋贷款利率7.83%的优惠政策;此外,对已经利用贷款购买住房,首套房人均面积超过上述标准,又申请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贷款首付比率不得低于40%。

    根据去年底央行出台的《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执行,其中人均住房面积没有明确规定。业内人士认为建行此举有利于改善楼市观望格局。

编辑:袁芳
福房资讯,更多精彩在首页,
点击查看
>> 相关报道
·借道中介 银行打出房贷优惠牌 (2008-3-28 8:53:52)
·经济适用房弊端丛生 应由政府回购 (2008-3-27 10:44:21)
·福州银行信贷额度到货个人抵押贷款松闸 (2008-3-25 10:33:45)
·福州银行信贷额度到货个人抵押贷款松闸 (2008-3-25 10:18:38)
·厦门2套房贷标准无松动 银行执行有规定 (2008-3-25 9:53:12)
>> 今日推荐
我也评两句 昵称: 匿名 更多评论
About FFW - 公司简介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相关法律 - 网络营销 - 企业邮局 
本站信息受法律保护,如需转摘请与福房传媒联系,取得授权    福房传媒版权所有 © 2007-2010